一、离婚时财产转移如何处罚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处罚有: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离婚后才发现存在上述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怎样离婚前转移个人财产
通常情况下离婚,两人应该平分财产。但根据《民法典》的解释的规定,有过错一方应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申请少分或者不分给擅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离婚后发现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三、补办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证丢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补领,补领时需提交相关材料。
(一)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二)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三)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四)台湾居民应当提交:
(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五)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交: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六)当事人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