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打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燕郊律师_燕郊律师事务所_燕郊免费法律咨询律师_廊坊燕郊律师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用。因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的,受害人还应享有残疾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以及康复费,后续治疗费和护理费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等等。受害人的居住区域、户籍身份、年龄,收入状况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索赔数额都有影响,今天暂不涉及,以后会陆续与大家谈到。今天与大家谈下道路交通事故的举证问题。

一、诉讼主体是否适格的证据

受害人应当注意收集致害人身份信息以及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投保情况。致害人的身份信息一般包括个人身份证、常住住所、联系电话以及致害人是否与车主是否一致。致害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注意收集肇事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法定代表人、常住住所以及是否持续经营。

二、受害人索赔依据的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分为无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致害人不同的责任形态是划分道路交通事故为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的依据,也是受害人进行索赔的重要证据。

三、受害人具体索赔费用的证据的固定、保全和收集

1、医疗费用证据。抢救医院和县级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疗费用的收费单据,必须妥善保留好,防止因为遗失造成索赔损失,这里提醒大家注意,受害者家属千万不要自作聪明的充分利用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用来节约医疗费用的开支,小编提醒下,这不属于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医保的报销范畴,自作聪明的结果是带来道路交通事故索赔的障碍,自身也陷入骗保的漩涡里,得不偿失。

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医学影像检查报告、住院病历、医药费用、住院费用、法医鉴定书保留好原件,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原件的,必须由诊治医院加盖公章。

医生医嘱被害人医院外买的药物,注意妥善保管自费购药的发票单据,同时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医疗终结后,确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的意见或者法医鉴定意见。

受害人死亡的,需要保留好诊治医院的临床死亡证明书。

2、残疾等级证明及索赔

医疗终结后,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残疾的,及时到鉴定部门进行残疾等级鉴定,并注意向鉴定机构要求出具残疾辅助费用,并结合当地公布的统计的经济数据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索赔数额。

3、护理费用证据

护理费用证据的表现形式一般为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议使用护理人员的证明;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用计算赔偿。小编提醒下,受害人、护理人员收入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的,还应当向法院提交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避免人民法院不采信而蒙受赔偿利益损失。

4、误工损失费用

注意保存好治疗医院出具住院治疗与休息时间的证明,有固定的收入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所在损失的证明。收入明显高于社会收入的平均水平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上一年度的分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个体工商户、家政从业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5、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住宿费和营养费

这类证据一般用住院病历来证明,以证明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来分别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住宿费用。

营养费需要诊治医院出具相关证明。

6、残疾费用及残疾辅助用具费用

这类证据需要注意鉴定机构必须具备相关从业资质,残疾辅助用具费用需要由鉴定机构出具意见。

7、死亡补偿费

此类证据通常以诊治医院出具的临床死亡证明书、殡葬机构出具的服务费用收据以及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户口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