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遂犯的处罚,法律通常根据既遂犯的量刑减轻或减轻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犯罪分子。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那么入室盗窃未遂的判决是什么?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燕郊律师京律网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入室盗窃未遂怎么判

  1、入室盗窃是一种常见的盗窃形式,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对“入户盗窃”不论数额都将追究刑事责任。

  2、入户盗窃,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案例;

  小贤去到某地被害人小明、小德的住所,趁四周无人之机,黄使用万能钥匙开锁进屋。进屋后小贤再次使用万能钥匙开锁时被小明、小德发现。随即,小贤欲逃离现场,但被小明、小德制服,后公安人员去至现场将小贤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检察院提请以盗窃罪对被告人小贤定罪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小贤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且被告人小贤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

  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对被告人小贤适用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予以采纳。

  视被告人小贤的犯罪情节及归案后的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小贤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二、入室盗窃怎么判

  入室盗窃属于盗窃罪中的一般情节,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中的规定,只要有入室盗窃的行为,那么一律认定为盗窃罪,所以是并不存在入室盗窃罪的,入室盗窃仅仅作为盗窃犯罪中的一种情节而已。

  所以,一般在有入室盗窃行为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会按照一般盗窃犯罪来处理,即给予行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格外要是入室盗窃数额巨大、特别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的,才会给予更重的处罚。

  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从上面可知可以给相应的减轻处罚,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