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一定了,只不过判死刑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一、从理论上而言,取保候审和逮捕一样都属于北京刑事律师的强制措施

根据燕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海淀刑事辩护上的强制措施主要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逮捕这几种情形。

一直取保候审,在开庭前突然被收押了,一定会判实刑吗?-燕郊律师_燕郊律师事务所_燕郊免费法律咨询律师_廊坊燕郊律师

西城区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其中逮捕属于最为严重的情形,因为一旦逮捕了一般就会限制很长一段时间的人身自由,也就是会在看守所羁押一段时间。

当然在监察法实施以后,留置也形成成为一种新的强制措施,只不过相对而言,留置针对的对象比较确定。

一般情况下,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的,都会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比如说情节比较轻的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等案件。尤其是在有被害人的案件中,已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基本上都会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而对于监视居住而言,一般都是符合了逮捕的条件,但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怀孕等等特殊的条件导致不能实施逮捕的才会运用。当然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找不到保证人、也不能缴纳保证金的,也可以进行监视居住。

这里唯一需要提个醒的就是监视居住是不能折抵刑期的,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才会折抵刑期。

二、从司法实践中而言,法院一般比较谨慎适用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