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很久不联系的女性朋友,昨天打电话来告诉我自己的老公因为沉迷赌博把家里两台车都卖掉了,最终还是迎来债主一纸诉状,判决老公偿还巨额债务。如今法院查封了妻子名下的一套住房,问我作为妻子,面对这样的状况要如何处理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燕郊律师_燕郊律师事务所_燕郊免费法律咨询律师_廊坊燕郊律师

回答这个咨询必须搞清楚两件事情。

登记在夫妻一方个人名下的财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判决书里没有配偶的名字,执行过程中会不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说清楚这两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周律师三两句话就打消了这位姐妹的顾虑和疑问。

登记在夫妻一方个人名下的财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从婚姻法上来说,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只要记住5个字,——实质大于形式。

具体说来,就是法院根本不看房子或者车子有没有登记在其中一个人的名下。法院看的是房子或车子是不是在两人婚后买的,有没有用两人婚后的收入来支付。

我这么说,你是不是觉得很简单。但是生活千变万化,如此复杂,法律又怎么可能这么简单粗暴呢?如果法律这么简单粗暴,法考又怎么可能难倒成千上万的法考生呢?

看到此处,如果觉得赞同的请立马点个赞,以示鼓掌。

为了证明作者的律师执业证不是火车站周边买的,罗翔老师的头顶的发不是白掉的,那接下来考各位两个问题。

第1个问题:如果房子是我婚前签的购房合同,也付了房款,但是房产证直到结婚以后才办下来。 请问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富婆姐的气势有没有?

相信聪明如你,一定会记得我刚才说的关键词——实质大于形式。那么,就不难判断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第2个问题,稍微提高一点难度。如果房子是女方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付,但是按揭是婚后每个月按月从女方自己的工资卡里扣的,这房子又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觉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扣个1,觉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扣个2。

正确答案:

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扣1的同学请不要太骄傲,因为你们不一定全对。准确地说,这套房子里首付款部分是婚前财产,而对于按揭部分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一方的工资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的。

在这个案例富婆姐如果有一天要和老公分家析产,在这套房产上可以主张所占的份额为:(首付比例+按揭比例的1/2)

看到这里的朋友们,是不是觉得法律其实很细致很公平呢?认同的朋友可以在评论里打出细致公平两个字。

再回到我们文中开头讲的案例。丈夫欠钱被法院判决承担巨额债务,最终被法院列为了被执行人。妻子会不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在这里我们直接给出结论:如果债务本身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在诉讼中也没有把妻子作为当事人,执行程序中是不允许直接追加妻子为被执行人的。

这里我们讲第2个关键词,6个字——追加法定原则。

顾名思义,也就是执行程序中,不可以任意变更追加当事人。除非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 这里的法律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我们简称为 《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共35个条文,有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自行百度)
当然,如果妻子的车子房子都是在与丈夫结婚以后购置的。虽然房子在妻子一人名下,因为房产证取得的时间明显在婚后,执行法院根据表面证据推断出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可以不经诉讼直接查封该房产。但是执行法院无权把这位不幸的妻子列为共同被执行人,对于这位可怜的妻子房子上所享有的合法份额也应当在拍卖中予以认可。

最后,但愿我这位女性朋友的丈夫能够吸取教训,痛改前非,今后努力挣钱,早日上岸。一定不要辜负我这位勇敢坚韧,愿意留下来陪他一起承担的女性朋友。

与此同时,建议大家一定要审慎选择跟考察自己的另一半,结婚之前有没有车子房子是很重要,但自己的另一半能不能一起好好生活共度余生,更重要的要看为人品行习惯。

结局未定,你我就拼命奔跑,结局已定,你我就逆天改命。